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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已经2年,4月16日交辞职报告,5月15日离职,老板说5月份补给我交社保,而且3.30日合同到期也没有续签。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5月份公司是否应该给我交社保?

劳动纠纷 2022-09-30 20: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5号离职,一般情况下公司有义务给缴当月社保。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个人在上班领取当月的劳动报酬,也就是工资,就应该缴纳相应的社保,没有表明关于发工资周期的问题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然而这并不意味,公司以此为由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您属于连续与公司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公司应当与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合同到期不续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转入新单位接续下去,如果其间有一段时间没有单位,则按自谋职业者(不是自由职业者)的规定继续缴纳;
    二、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按自谋职业者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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