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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家门口起火烧了我家,应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22-10-02 1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因小区的住宅失火从而对受侵害人造成损失的,一般应当由造成失火的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失火的责任人可根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制作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其承担责任的轻重也可根据该认定书来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 小区楼房由于个人原因导致着火的房子应向该侵权人寻求赔偿,个人有保险的可向保险公司寻求赔偿。整栋小区楼房由着火由于物业原因或者自然着火房子应向物业寻求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因邻居火灾殃及造成自己房屋烧毁的,可以由消防救援机构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受害人的财产损失,而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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