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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以前交往过一个男朋友,我们都有家庭的,他给我花了十多万,在一起一年多。后来因为性格不合,每天吵架。最后和平分手。但偶尔还有联系,只是没见过面,最后又要求见面之类的,被我拒绝了。他说要起诉我各种威胁。他起诉有用吗

婚姻家庭 2022-10-03 14:2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可以与好友再次协商,依旧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起诉流程:写好起诉状,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欲证明的事实,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收集证据材料。寻找诉讼代理。预交诉讼费用。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必须按照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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