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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上学3个月回来,我发现一直没有月经,经过检查,怀孕16周,孩子13岁,对方17岁请问如何处理这件事

综合法律 2022-10-03 16: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长大,发现不是自己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向对方主张赔偿。在法律上当事人与这个孩子原本既非亲父母子女关系亦非养父母子女关系,但却一直在行使着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而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与出轨对象生育孩子,给当事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其配偶应赔偿当事人精神损失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孩子长大,发现不是自己的,当事人可向孩子的亲生父母索赔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孩子是女方出轨的产物,在办理离婚手续时,男方可以向其索要离婚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孩子长大,发现不是自己的男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自己已经支付的抚养费;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规定,双方也可以协议离婚,若是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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