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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欠到别人的钱,别人起诉我,明天开庭

债权债务 2022-10-03 1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别人欠钱到法院起诉的起诉状内容应当包括原告与被告的姓名,性别,住址,民族等基本信息,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有证人的应当提供证人相关信息。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起诉他人欠钱不还法院的具体程序:写好起诉书;当事人携带证据和起诉书等相关材料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则开庭审理;由当事人参与庭审并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当事人根据判决书来履行其义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当事人因欠钱产生民事纠纷,起诉到法院处理,而法院立案后,和原告被告就欠钱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安排出庭时间、地点并告知当事人。法院开庭审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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