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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结婚六年左右,有一套房和一辆车,一个女儿,我现在想离婚,怎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婚姻家庭 2022-10-04 11: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想离婚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时,双方都想要房子的,如果双方均同意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法院可以让其竞价,即价高者取得房屋所有权;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重婚、同居、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即使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法院也会在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的基础上,将房子判给无过错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离婚时保障自己的权益的方式:
    (1)当事人应当及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等清单或凭证进行保存;
    (2)若另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的,还应当收集相关证据;
    (3)离婚时保障自己的权益的其他方式。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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