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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我就是说我只偿还本金和利息,他说不行

债权债务 2022-10-04 14: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高利贷只还本金是不可以的。属于合理范围内的利息,仍然要还。在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范围内利息,属于合理利息,借款人需要偿还;而超出该范围的利息,借款人可以不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欠银行钱一般不可以只还本金。欠款人需要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本金和利息;但如果经协商一致,银行免除欠款人的利息或者借款合同中未约定利息的,则可以不还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 欠银行钱,如果经银行同意,决定免除利息的,则借款人可以只偿还本金。如果未获得银行的同意,则借款人仍然需要还本付息。但是借款人可以与银行协商延期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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