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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钱站利息太高,年利率超过36%,可以不还吗

债权债务 2022-10-04 14: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网贷超过36%的利息可以不还,超过36%的利息一般可以算高利贷,其约定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因此不受法律保护,超过部分的利息可以不还,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需要归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如果高利贷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还利息,借款人可以不偿还超过36%部分的利息,已经偿还了的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进行归还。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借款人应当偿还利息。
    介于之间的应当双方协商偿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利息过高的,债务人不可以不还钱,如果借贷的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利率过高,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的,则债务人对于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可以不予支付,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还是应当按时偿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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