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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现在闹离婚,房子是父母付的首付款(给的现钱),登记在我和妻子名下,房贷是我供的!现在她要离婚,房子有她的一半吗?

离婚 2022-10-04 21: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贷款的房子离婚的分割:一方婚前购买的贷款房应归买房者个人所有,同时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还贷的,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如果房屋是夫妻用共同财产贷款购买的,则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夫妻共同房产,不能协商一致的,待贷款还清后,双方依法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对房屋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房产分割依据具体如下:
    1、婚姻法规定,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如无婚内财产约定,该房产属于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改变其性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该房屋为个人财产,针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婚后还贷所对应的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
    3、根据婚姻法规定,双方婚后出资买房的,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
    4、夫妻双方婚前父母为其购买房屋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夫妻双方婚后父母为其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部分资产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法律依据:
  • 夫妻离婚房子的分割:
    1、房子是在婚前购买,并且是婚后一方用自己个人财产偿还房贷的,视作是个人婚前房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婚后购买的房子,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提前写明房子的所有权,并在后续房产证办好之后按照协议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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