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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租了一个房子,签的一年合同,三个月到期了该交房租我不想住了,房主不同意,要求我付一直到下一个租客为止中间的费用,我不同意,他要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2-10-05 07: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不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另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其内容包括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证人等。此外,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与维权,首先要依靠合同,按合同约定行事。
  • 承租人违约问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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