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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不达标,拒交暖气费,供热公司停暖了

综合法律 2022-10-05 15: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取暖费交完一般不能退。取暖费已经缴交且热力公司已经正式开始供暖的,在没有特殊情况的前提下不能申请退款;供暖的温度有具体的标准和协议约定且温度达不到约定要求时,缴费者可以要求退还该时段内的取暖费。

    法律依据:
    《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
    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热价按时交纳供热费用。对无正当理由拒交供热费用的用户,供热企业可以按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第三十一条
    热力企业(单位)的供热质量必须符合规定的供热质量标准。达不到规定供热质量标准的,热力企业(单位)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的约定对用户进行补偿或赔偿。
  • 交完取暖费后不能退。取暖费已经缴交且热力公司已经正式开始供暖的,在没有特殊情况的前提下不能申请退款;供暖的温度有具体的标准和协议约定且温度达不到约定要求时,缴费者可以要求退还该时段内的取暖费。
    法律依据:《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
    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热价按时交纳供热费用。对无正当理由拒交供热费用的用户,供热企业可以按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第三十一条
    热力企业(单位)的供热质量必须符合规定的供热质量标准。
    达不到规定供热质量标准的,热力企业(单位)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的约定对用户进行补偿或赔偿。
  • 供暖设施损坏的情况下,业主不能拒绝缴纳供暖费。一般情况下,居民是不能够以供暖设施损坏作为抗辩理由而拒绝向供暖公司交纳供暖费,正确的做法应当是交纳供暖费后,可以就供暖设施损坏而造成的损失,要求供暖公司给予合理的赔偿。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四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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