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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物业是开发商自己的物业,物业同时承担开发商的售后。入住后发现房子有质量问题,一直也未得到解决。两年后由于开发商之间发上矛盾,物业就包给个人了。由于房子的质量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我就缓缴物业费。当时物业合同是与开发商签的,现在承包的物业没有与我签合同,他有权起诉我交物业费吗

合同纠纷 2022-10-07 15: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业主接收房屋时,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签订有物业服务协议,协议中对如何提供物业服务和缴纳物业费都做了明确的约定,因此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但是在现实情况下,很多业主不满意物业的服务,而拒交物业费。
    我认为出现此种情形应当进行积极的协商解决,而不能够拒交物业费,如果不缴纳物业费,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是可以起诉业主,要求支付物业费,并承担滞纳金、违约金等。
    但是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在服务方面确实存在很大的问题,可以由业主委员会通过一定程序来更换物业公司,换成新的物业公司来提供服务。法律依据:
  • 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不交物业费不合理。房屋交付后无论是否有房屋质量问题,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此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催缴。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因房屋质量问题业主不缴物业费物业可以先行协商敦促交付,在协商不成且已履行催告程序的情况下可以作出起诉业主的决定,要求其支付物业费并承担拖欠物业费的滞纳金与违约金。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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