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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加班费属于工资吗?老板是不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已经明确数额的加班费?

劳动纠纷 2022-10-07 15: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有权拒绝单位加班的要求。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
    法律依据:劳动者有权拒绝单位加班的要求。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劳动者一般有权拒绝单位要求的加班。单位安排加班时,一般需要与劳动者、工会组织协商一致,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的,可以拒绝。单位并不能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职工加班费的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既约定工资标准又约定加班基数的,加班费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未约定工资标准,也未约定加班基数,以劳动者正常劳动应得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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