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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闹离婚,怀疑孩子不是自己的,如何进行亲子鉴定

离婚 2022-10-07 16: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诉讼中可通过如下程序申请进行亲子鉴定:先由申请人提供需要进行鉴定的相关证据,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然后,法院确认有必要进行鉴定的,应当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不得强制,但可以做出支持申请人主张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九条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 离婚案件第三人子女亲子鉴定需要有基本证据证明,确实有非亲生的可能,然后才可以申请,启动鉴定程序。如果对方同意配合鉴定,那通常由法院确定鉴定机构,由双方带着孩子一同去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并且表示对子女是否是亲生的表示怀疑,可以向法院提出亲子鉴定。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法院一般应予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周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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