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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住院期间,因为医院地面有粥不慎滑倒。造成肩部软组织挫伤,手臂活动受限。1.医院有责任吗?2.如果医院有责任,软组织挫伤可以要求赔付吗?赔付的款项是什么?

损害赔偿 2022-10-07 2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住院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住院单据为凭进行赔偿。工伤住院费用由所在单位垫付,所在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工伤职工有能力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垫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二款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第三款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 遭遇医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赔偿。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遭遇医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赔偿。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患者在诊疗中受损害,医院及医务人员存在过错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推定医院存在过错的情形如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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