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大早上菜市场卖唱扰民怎么办?说也不听

损害赔偿 2022-10-08 09: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卖东西喇叭一直响,时间段在晚上十点到早上六点可以算扰民。当事人可以报警处理,然后警察会检测是不是真的存在扰民的情况,如果存在的话,是会让他们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法律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从其决定。

    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半夜扰民违反了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报警后由警察给予治安处罚。



    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



    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 楼上扰民的,可以先与邻居协调,协商不成后,可以报警或者起诉。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阿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