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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借款17万,有借条,过了约定还款时间三个月了,对方一直不还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2-10-08 15: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借条对方不还钱可以进行双方沟通协商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发律师函进行催告,之后仍不还钱可以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进行起诉,如果法院判决后仍不还钱,向法院申请冻结财产进行司法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
  • 对方欠钱不还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的流程:首先由原告准备起诉状,并整理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起诉状、证据材料等;等待参加开庭审理进行诉讼;最后等待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有借条但是对方不还钱的,当事人可以先找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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