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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住院期间公司是否要正常发每个月的基本工资

工伤赔偿 2022-10-09 1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发生工伤事故的情形中,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工伤保险待遇的许多项目,都是以工伤职工的本人工资为计算基数的。比如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若属于工伤的,用人单位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的,需要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等;若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要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劳动者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应该照常支付其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以及劳动者提出解约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待遇。如果不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应该按照其过错程度来赔偿劳动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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