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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奶茶店试用期三天之前说好试用期没工资?但试用期一结束老板就不让干了?工资还拿的回来吗?这算不算骗工

劳动纠纷 2022-10-09 12: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规定上班试用期七天不做了有工资。在试用期内也应当有工资,因为劳动者依法享受取得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实际工作天数和约定的工资报酬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过了三天试用期后,单位不可以不给劳动者上班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员工试用期1天是有工资的。虽然是在试用期,但劳动者仍然享有劳动合同法赋予的权利,公司应当给劳动者结算工资。如果公司无故不给劳动者结算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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