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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爷爷给父亲留了一套平房,平房拆迁改造了,平改后下来的新房是我父亲和我的名字(此时我已经结婚10年),问题就是如果我和妻子离婚,这套房我妻子有权分割么?如果有分割多少?求律师给指点一下

婚姻家庭 2022-10-10 17: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规定离婚房产分割主要有:
    1、如果产权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该房产是完全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时候应先协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则由人民法院按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2.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房产处理。
    3.如果房产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给一方使用,对另一方以上述方式进行补偿。法律依据:
  • 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未对该套房屋进行分割,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分割。
  • 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主要有以下情况: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何分割,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
    2、如果用于购房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离婚时可以一人一半或者按出资份额分割。
    3、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也属于其一人所有,但如果房产证加了配偶姓名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应当平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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