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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一个月?没见过面?对方让我送3000块礼物?见面买都不行?就要现在买?不买就不聊

房产纠纷 2022-10-11 02: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恋爱消费是不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因为恋爱时的消费是当事人的一种日常支出,当时消费了不能返还,恋爱是送的礼物是赠与也不能主张让对反返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恋爱时送的礼物不一定能要回。要分情况讨论:
    1.恋爱期间为日常交往赠与小礼物,如520微信红包、化妆品等,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索回的。
    2.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赠与贵重物品,比如车子、房子等,实践中可以认定为彩礼,这种情况是可以索回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恋爱期间双方互送礼物是很常见的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赠送财物的行为都视为赠与了,如果是价值较小,向购买衣物等如常生活必需品这种一般就认定为一般的赠与,但以结婚为目的的而赠送的贵重财物,应当认定为不当得利。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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