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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帐不还钱,有亲笔书写借条,请问请律师可以吗

债权债务 2022-10-11 12: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钱不还没写欠条的,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询问是否愿意补写欠条,对方不愿意的,可以开始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欠钱的相关证据,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欠钱不写欠条的,可以与对方协商签订借条等,如果对方拒绝签订,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的聊天记录,证明存在借贷关系。因为在诉讼中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 他人写了借条仍不还钱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请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还钱;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准备好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据材料,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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