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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驾车和别人车有轻微剐蹭,但是我不知道,车停在附近人走了,当时现场有朋友和对方协商解决了,但是对方一开始报警了,最后交警到现场了,但是我朋友也已经走了。第二天收到交警通知去处理,这样的情况还需要去交警队处理吗?这样算逃逸吗?

交通事故 2022-10-11 14: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驾车行驶的过程中刮擦了他人停放或正在行驶的车辆,留下道歉纸条和现金离开,但是如果不留下具体的联系方式也不报警,这样的行为同样可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 我的车撞别人的车逃逸你应当马上报警,一般会对你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报警有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别人开当事人的车,把他人的车撞了后,人跑了的,当事人可以报警处理。这种行为属于肇事逃逸,报警之后交警会进行追缉,等抓住逃逸人之后,依法对逃逸人追究责任,作为车主如果没过错的,那就无需担心。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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