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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从对方右边超车,道路很宽,不拥挤,车速在五十五左右,车身已经过去大半了,他转车头挂在我的车尾巴上,然后摔倒,手擦破皮,屁股摔了,之后就报警了,警察也没有说什么,把我的车扣了,请问主要责任是谁?如果赔偿大概要陪多少?

交通事故 2022-10-12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对方全责,需报警处理,交警到场会开出责任认定书。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赔偿问题,必须在赔偿损失明确的前提下;还可以通过交警调解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诉讼处理;诉讼处理比较复杂,可以请律师全权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交通对方全责需报警处理,由交管部门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协商处理赔偿问题,或者通过交警调解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处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 车停在路上,电动车撞上受伤的,如果没有乱停,则属于电动车的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法律依据:车停在路上,电动车撞上受伤的,如果没有乱停,则属于电动车的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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