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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侓师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别人用我手机号借网贷现在总是收到信息说被起诉立案拉黑,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2-10-12 13: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网络贷款的,当事人可以立即报警,收集相关的证据,协助警方找到冒用身份贷款的不法分子,当事人对于该贷款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
    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 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网络贷款的,可以立即报警,收集相关证据,及时找到进行贷款的人,因为本人并不知情,所以对该贷款当事人不具有偿还的义务,如果造成了征信影响,可以与银行解释,进行消除。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 当事人借网贷被骗的,可以在本人住所地的公安部门报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一旦遇到网贷被骗,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或者网络报警点报警的方式追回自己的损失,还需要将网贷平台的相关基本信息进行搜集,与同样被骗者一起进行维权,也可以依法向公共媒体曝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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