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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违约乙方不交房租算违约吗

房产纠纷 2022-10-12 17: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东拒收房租算违约。其行为属于违约行为。房东拒收房租一般意味着不愿意再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或者要求房东退还剩余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合同内房东违约不租,作为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对方坚决不履行,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由此产生的纠纷,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
  • 房东拒绝收房租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房东拒收房租一般意味着不愿意再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或者要求房东退还剩余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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