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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平台,开设100元一次的抽奖,算不算赌博

刑事辩护 2022-10-12 23: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赌资在一千元以下的,不构成犯罪,但是会受到治安管理条例的处罚。以营利为目的,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 不抽头,但是有以下构成要件的,应算开设赌场行为: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1、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2、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5、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1)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2)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3)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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