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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每天半夜故意出声音,影响我和家人休息,录音还录不上,我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22-10-13 1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在晚上十二点多有人放音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与其协商,要求其排除危害;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还可以依法要求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调解不成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当事人也可以直接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邻居每天半夜都制造噪音,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看对方能否改善这一行为,如果还是不改正的话,可以找物业协商,协商不一致的话,可以打电话报警,报警也无法解决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 楼上故意制造噪音楼下可以先找物业进行投诉,由工作人员上门帮忙进行劝解。楼上不听劝告的可以做好录音,拨打110进行报警,由公安人员上门帮忙进行劝解,楼上仍然不听取劝告的予以警告处罚,警告不改的予以资金罚款。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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