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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女儿向人借了11万,每月要4000元利息,这属于高利贷,对吗?高利贷者入户打人,致使人头部、眼部、身体多处淤青,且摔坏了两部手机,这违法吗?

债权债务 2022-10-13 1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严格意义上来讲高利贷并不违法,只是高利贷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部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法院不予以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因此欠了高利贷还不上的,可以仅偿还本金,超出法律保护部分的利息,可以不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定是不能超过市场价的四倍的,超过部分视为高利贷,法律不予以保护,因此,无论是否自愿给高利息,只要违反法律规定,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就有可能是高利贷,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根据自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只要是涉及到高利息,利率超过
    15.4%的民间借贷款项,就属于高利贷,不管是当事人双方是否自愿,都是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的。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
    15.4%,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
    15.4%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根据自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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