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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方面除物权法第106条外有哪些法律规定

房产纠纷 2022-10-13 18: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善意取得是无权处分。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所以善意取得不需要经所有权人的追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 善意取得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 请问是民法?刑法?还是其他法
  • 物权的保护方式主要有:确认权利;请求返还原物;判处妨害或消除危险;请求损害赔偿;修理、重做、更换或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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