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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欠债不还,打算法院起诉,可以在事发当地起诉吗,还是需要去欠债人当地

债权债务 2022-10-13 19: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欠债不还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债权人需要在三年的时效期间内向法院起诉,否则对方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借款人欠钱不还当事人要起诉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因为法律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欠钱不还,借款人可以去欠款人的住所地或者借款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欠款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去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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