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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要告我说我欠钱,还要让人来打我,本人未成年

债权债务 2022-10-15 03: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别人欠钱,去他家里要钱,不给就在他家可能会犯法。该行为可能会构成非法拘禁罪或者非法侵入住宅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当事人应当采用合法的方式讨债,例如诉讼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当事人打欠条要有效,则签订该欠条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行为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且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在,则该欠条则是合法有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打了欠条对方不还钱的,当事人可以先找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需要注意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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