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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不给退押金,我现在拖欠租金5天,房东之前直接进我房间拿走我东西了。现在说我违约了,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2-10-15 06: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东不退押金且租赁合同已经到期,租客明确表明要终止租赁合同的,房东属于违约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其违约,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房东不退租房押金的可以向房管部门投诉,或者去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承租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房东进行协商,协商未取得一致时承租人可以邀请居委会敦促房东履行退还押金的义务;仍不能解决问题的,承租人可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房东不退租房押金的,承租人可以报警,承租人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者派出所请求帮助一起进行调解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请求返还其押金,或者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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