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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为售后问题被卖家辱骂,然后在贴吧还击他,这样做违法吗?

损害赔偿 2022-10-15 08: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家若有辱骂顾客的行为,顾客可以向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举报,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作出赔偿。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第五十一条
    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被别人污蔑的,属于遭受名誉侵权的情形,当事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若是侵权人不停止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 商家辱骂消费者的,消费者首先可以与商家协商,要求商家对消费者赔礼道歉,辱骂情节严重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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