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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进厂时,签了个合同,做不满3个月扣7天工资,合同上的工价是15块一个小时,等合同签好后,他们工厂的经理出来说,合同作废,现在14块一个小时,请问下,工厂有权利扣7天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2-10-15 12: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公司做了几天能拿到工资。劳动者依法享受取得报酬的权利,所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实际工作天数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需要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公司如果规定旷工1天扣3天工资,是无效的。该行为属于恶意克扣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否则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仲裁机构来解决。
    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公司如果规定旷工1天扣3天工资,是无效的。该行为属于恶意克扣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否则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仲裁机构来解决。
    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如果因员工本人的原因给单位造成损失,扣员工工资的数额不能超过其当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单位要按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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