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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购置的房产,父母享有变卖权和居住权吗?

离婚 2022-10-16 0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的时候将房屋过户给孩子之后,房屋就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孩子的父母是不可以随便变卖房产的。如果孩子无民事行为能力,那父母可以为了保护孩子的利益变卖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 子女可以设有父母房产的居住权。子女对父母名下的房子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父母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子女可以享有对该房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父母可以享有子女房屋的居住权。父母对子女名下的房子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子女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对子女该房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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