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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左眼扎伤,如何赔偿

损害赔偿 2022-10-16 1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厂里受伤,如果属于工伤且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支付工伤赔偿项目;属于工伤但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属于他人侵权的,由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与企业建立劳务关系的当事人受伤的,企业需要与该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过错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企业应当按其过错来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的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在厂里受伤了,属于工伤且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赔偿项目;属于工伤但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属于他人侵权的,由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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