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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把我们结婚的彩礼钱借给我老丈人,我丈母娘给了我们,然后我老婆就说这个钱是他家的是他个人的,怎么办

离婚 2022-10-17 07: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彩礼是公婆借的,属于公婆的夫妻债务,由公婆来还,但由于借钱是为了给儿子使用的,那么应当由儿子承担连带责任。至于妻子,则不对该债承担清偿责任,但在离婚时需要返还此彩礼,因为彩礼是借的,给给与彩礼的一方带来了困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彩礼是公婆借的,属于公婆的个人债务,由公婆来还,但由于借钱是为了给儿子使用的,那么应当由儿子承担连带责任。至于妻子,则不对该债承担清偿责任,但在离婚时需要返还此彩礼,因为彩礼是借的,给给与彩礼的一方带来了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彩礼钱是婚前借的,原则上不算共同财产的。因为彩礼是附条件的赠与,以结婚为前提条件的赠与。一般不认定为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且除未办理结婚登记、虽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却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条件),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三种情形外,当事人无权主张返还。法律依据:彩礼钱是婚前借的,原则上不算共同财产的。因为彩礼是附条件的赠与,以结婚为前提条件的赠与。一般不认定为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且除未办理结婚登记、虽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却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条件),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三种情形外,当事人无权主张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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