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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后妈与父亲大概2012年结婚,婚后父亲将家里的钱全给她管,包括结婚前家里原有的存款。在结婚期间利用存款开了一家小的饮食店,并分期买了一辆车,在这段时间,我父亲的工资与饮食店的收入全由后妈持有,我和父亲对家里有多少存款一直不得而知,每次问她都拒绝回答或是说没有存款。在今年他们的感情已完全破裂,父亲将退休获得的13万公积金与每个月的退休金转给了我,后妈申请离婚并提起诉讼,要求分车与公积金。

在这几年内的家庭收入我和父亲都完全不知道,现在她已将没钱的父亲工资存折归还,并声称自己没有任何存款,我与父亲能不能起诉后妈涉嫌财产转移?她在这次离婚中能分到多少钱?

离婚 2022-10-17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实际缴纳的养老金及利息部分,因为这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但是不能要求将养老金账户里所有的资金当做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条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基本养老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夫妻共同存款有争议,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的,按照协议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会依法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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