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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签了合同,也签了保密协议,工作一年后,打算离职,辞职报告按流程提前一个月提交了,而且公司一直未给我们缴纳社保,现在公司不给办理离职,并且威胁说要我赔偿培训费的违约金。我现在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10-17 11: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违约金一般是:未履行期限/服务期×培训费用。若用人单位有提供专项培训,并签订服务期协议,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违约金。除了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可以约定违约金以外,其他情形下劳动者正常辞职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劳动者辞职的,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的,并且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违约责任由用人单位进行举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辞职需要违约金。但如果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的,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保密协议的,劳动者违约辞职后,应当根据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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