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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打架,都动手了,致其中一人眼眶骨折,已经住院5天,医生说不太严重,已经支付5000元医药费,对方申请了法医鉴定,是不是已经触犯了刑法,应该怎么赔偿呢?

损害赔偿 2022-10-17 2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打架若均受伤,医药费是应当互相赔偿的,赔偿的限额为双方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的具体数额。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行为人因打架受伤的,可以通过协商赔偿问题或者向法院起诉来维权。赔偿标准为: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来计算;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计算;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来计算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殴打造成双方人身损害的,双方要承担对方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双方打架双方都受伤的互相赔偿对方的医药费用,双方互为对方的赔偿义务人。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等相关证据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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