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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车的定金收了以后又不想卖了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2-10-18 13: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车时向卖方交付了定金,后因卖方的违约行为,导致买卖合同无法订立,或者导致买卖合同无法按约履行的,买方可以主张卖方双倍返还定金,以保障自身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收了定金不想卖了是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的。《民法典》相关规定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卖车收了定金不卖了的处理方式:
    1、如果是因买方出现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违约事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定金不予退还;
    2、如果是因卖方出现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违约事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卖方应退还两倍的定金给买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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