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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着给人担保,最后借款人不还钱怎么办?

抵押担保 2022-10-18 1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担保人利益的,担保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该担保行为无效。担保行为无效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要互相返还;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赔偿;另外过错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借钱人不按时还钱的,担保人则需要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人承担了其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此时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给别人担保但是被对方拉黑了,在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人不偿还的,担保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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