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请客吃饭喝酒结果朋友回家把腿摔断了,我有责任吗

损害赔偿 2022-10-19 10: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朋友来家做客出意外算自身的责任,但是主人在招待客人时有过错的除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朋友家做客,因自身原因摔倒受伤,双方均无过错的,应当认定为意外事件,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 当事人一起喝酒摔伤的,赔偿标准为受害人实际产生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而同桌人是否有赔偿责任,要确认同席的人是否有过错,是否在聚餐的期间有劝酒的行为,其次,要确定受伤和喝酒的行为,是否有直接的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 喝酒摔伤住院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和朋友相约喝酒,朋友对过量饮酒有一定的提醒、劝阻义务,未尽到审慎安全注意义务的需要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给予适当的赔偿。但如果都是成年人的话,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喝酒时未能做到自律,本人要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嘴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