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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把人撞了,在医院已经21天了,对面还没醒,责任认定书也没有下来,现在医院叫对面家属转院,我这边无力付医疗费,事故中止了,对面在四处打听我家,要来闹腾,我这边他叫我交费用我这边没钱,说要来闹,我该怎么办?求详细解说,谢谢

交通事故 2022-10-20 1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汽车交通事故一方赖在医院不处理的,责任人可以拒绝支付赔偿,停止支付医疗费,伤者自行扩大的损失只能自行承担,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当受害人被撞了,对方却不垫付医药费时,首先可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先对受害人进行治疗。受害人家属可以要求肇事者支付医疗费,如果经交警部门调解,而肇事者仍拒不支付医疗费的,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先予支付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当受害人被撞了,对方却不垫付医药费时,首先可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先对受害人进行治疗。受害人家属可以要求肇事者支付医疗费,如果经交警部门调解,而肇事者仍拒不支付医疗费的,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先予支付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开车撞到人,人住院了的,首先应当报警处理,由交警划分事故的责任,当事人可以根据事故责任协商赔偿,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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