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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伤。大趾头末端骨折,能评多少级,赔偿金额有多少?

工伤赔偿 2022-10-21 1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小脚趾骨折属于十级伤残,赔偿金,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5.
    10.2
    凡符合
    5.
    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 工伤骨折赔偿标准是:经过鉴定伤残等级之后,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一般情况下有骨折情形的可以构成伤残,赔偿需要根据具体骨折伤情和伤残等级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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