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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营运车与闯红灯行人发生碰撞,轻伤,交警把车扣留了。扣留期限是多久?行人表示如果不多赔偿就不签字,车就放不出来,我是否可以要求行人或交警赔偿我误工费

交通事故 2022-10-21 11: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调解完交通事故后,如果行为人没有违法行为的,当场就可以提车。但即使无法当场提车的,交警最长也会在六十日之内通知当事人进行提车,因为一般来说,扣车的期限不会超过六十天。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以通过交警部门或私下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如果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法院判决之后,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后,被告需要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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