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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房东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最近,我不能继续活下去了,因为我妻子怀孕了。我想退房。我能取回一个月的押金吗?

房产纠纷 2022-10-22 0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和房东协商解决,可以视为变更合同。
    如果协商不成,有可能构成违约,应缴纳违约金
  • 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到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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