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自由职业者,经纪人来了,来的时候说是20小时,一个月就得到了4000人的留职奖。现在派遣公司只发行16小时,其他4元的差额和4000奖金派遣公司要求我找经纪人,他们的电话没有收到信息,也不知道他们
劳动争议的范围,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因此,在以上范围之外的争议就不属于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