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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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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律师问答
产品质量鉴定机构在哪里
产品质量鉴定机构在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申请方提出鉴定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样品,然后由鉴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调查,还会对产品进行各种检验和测试。
#产品质量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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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绿色猪肉消费者怎么处罚
假冒绿色猪肉欺骗消费者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销售者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吊销其营业执照等。
#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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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鉴定
产品质量问题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相关部门鉴定。遇到质量问题投诉商家的方式有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与经营者进行协商、寻找相关部门进行调解等。
#产品质量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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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外观侵权是怎么样的赔偿标准
产品外观侵权赔偿标准并非固定,而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赔偿数额可按照权利人损失或侵权人获利计算,难以确定时可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倍数。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者,赔偿数额可加倍。
#产品质量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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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问题退货的相关规定
本文将为你详细解析
产品质量
问题退货的相关规定,不合格产品退货流程以及缺陷产品赔偿责任。帮助你了解在遇到这类问题时,如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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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外地厂家产品质量问题,需在当地提起诉讼还是厂家所在地提起诉讼?
对于由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权产生的诉讼,应当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产品质量纠纷属于侵权责任,所以应当适用于《行政诉讼法》中对于侵权行为诉讼的有关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抽出的农产品不合格,经销商不知如何处罚
法律分析:被监督抽查的产品不合格,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由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2)超过规定的期限未作改正,产品质量经复查仍不合格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对企业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并经责令限期改正而又不改正的行为予以“曝光”(3)公告后经再次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停业,限期整顿4)整顿期满,产品质量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表明该生产者已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十五条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 根据监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监督抽查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 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检,由受理复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复检结论。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扣押过期医疗器械。
可以通过药品进货和销售的药店账单、店员收取回扣时的监控视频、录音录像等方式取证;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相关人员收受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务或者其他利益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处分,没收违法所得。<br>法律依据:<br>《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一条<br>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相关人员收受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务或者其他利益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处分,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执业医师,由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兼职律师挂律师所,在华莱士兼职,当天没有销售完的食品
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食品检测到大肠菌群超标,可以复检吗?怎么处罚?
你好,食品检测到大肠菌群超标,可以复检吗?如果不能复检,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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